服务内容 | 商标变更 |
办理时间 | 6-8个月左右 |
所需资料 | 1、商标变更申请书; 2、商标代理委托书; 3、商标证书或受理复印件; 4、变更后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5、官方变更证明文件; |
您将收到 | 1、变更受理通知书; 2、注册商标变更证明; 3、变更申请证明; |
申请人名称变更:如企业更名(“XX 科技公司” 改为 “XX 集团公司”)、个人姓名更改(因婚姻、户籍等原因);
申请人地址变更:企业经营地址搬迁、个人联系地址变更(需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新地址一致);
代理人 / 联系人变更:更换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对接的联系人及电话;
集体商标 / 证明商标变更:如集体商标的管理规则、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调整。
商标变更申请书: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下载《变更商标申请人 / 注册人名义 / 地址申请书》,填写变更前的商标注册号、原申请人姓名、新姓名 / 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需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身份变更证明文件:若为姓名变更,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为地址变更,提供新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地址需更新)或户口本复印件。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若商标已注册,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若仍在申请中,提供《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代理委托书(委托代理时需提供):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签字,确保代理机构已在商标局备案。
商标变更申请书:使用官网标准模板,填写原企业名称、新企业名称(与新营业执照一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地址、新地址、商标注册号等信息,填写完毕后加盖企业新公章。
名称 / 地址变更证明文件:若为名称变更,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若为地址变更,提供新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商标注册证 / 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已注册的提供注册证复印件,未注册的提供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代理委托书(委托代理时需提供):由企业加盖新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明确代理机构的变更办理权限。
多商标变更说明(若变更多个商标):若同一企业有多个商标需同时变更,可提交《变更商标申请人 / 注册人名义 / 地址申请书(附页)》,统一说明变更情况,避免重复提交材料。
准备材料并提交:优先通过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上申请系统” 上传电子材料(需企业 / 个人实名认证账号),也可携带纸质材料到商标局窗口处提交。
形式审查(约 15-30 个工作日):商标局核查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章是否与新名称 / 地址一致。审查通过则进入下一阶段;若材料缺失或有误,会下发《补正通知书》,需在 15 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变更申请。
实质审查(约 1-2 个月):审查员核实变更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如企业名称变更是否有工商部门核准文件)、变更内容是否符合商标法规定,确认不存在冒用名称、虚假变更等情况。
核准变更并公告:实质审查通过后,商标局核准变更申请,在官网发布变更公告,公示商标申请人信息的变更情况,公告期无异议的,进入制证阶段。
领取变更证明:公告结束后约 1 个月,商标局下发《商标变更证明》,申请人可凭受理凭证领取(或邮寄获取)。需注意:《商标变更证明》需与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不可单独作为商标权证明。
变更需 “全类同步”:若同一申请人在多个类别注册了相同商标,某一类别信息变更后,其他类别需同步办理变更,否则未变更类别的商标可能被视为 “信息不一致”,影响后续使用。
及时变更避免风险:商标信息变更后未办理手续,若遭遇他人侵权,维权时可能因 “申请人信息与实际不符” 被法院驳回;且商标续展时,地址变更未更新会导致续展通知书无法送达,可能造成商标失效。
区分 “变更” 与 “转让”:商标变更仅针对申请人自身信息调整,商标权仍归原申请人;若需将商标权转给他人,需办理 “商标转让”,而非变更,二者流程与材料完全不同。
查询变更进度:提交申请后,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商标网上查询” 系统,输入商标注册号或申请号,实时查看变更申请的审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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