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对于一些设置专门部门的企业来说,其在经营期间一般会根据经营者及管理层的须要,适时开展内部。而这,就涉及到内部报告的出具。那么,内部报告应该怎么写?接下来,本文将对内部报告应包含的要素作具体引见。
通常来说,内部报告是内部人员根据计划对企业实施必要的程序后,对企业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的书面文件。其包含的要素有:
1、标题。包含:被单位名称、事项(类别)、期间、其他。
2、收件人。内部报告的收件人应当是与项目有管理和监督责任的机构或个人。包括:
(1)被单位适当管理层;
(2)董事会或其下设的委员会或者组织中的主要负责人;
(3)组织最高管理当局;
(4)上级主管部门的机构或人员;
(5)其他相干人员。
须要说明的是,内部报告收件人应注明全程。
3、正文。内部报告正文应包括:概况;依据;发现;结论;建议;其他方面。
4、附件。内部报告的附件是对报告正文进行补充说明的文字和材料。包括:
(1)相干问题的计算及分析性复核过程;
(2)发现问题的详细说明;
(3)被单位及被责任人的反馈意见;
(4)记录人员修改意见、明确责任、体现报告版本的清单;
(5)须要提供解释和说明的其他内容。
5、签章。内部报告应当由主管的内部机构盖章,并由如下人员签字:
(1)机构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3)其他经授权的人员。
6、报告日期。内部报告日期通常采用内部机构负责人批准送出日作为报告日期。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需使用相干日期。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1)因采纳组织主管负责人的某些修改意见时;
(2)内部人员在本机构负责人审批之后又发现被单位存在新的严重问题时;
(3)内部报告存在重要疏忽时;
(4)其他情况。
7、其他。即内部报告中应说明或包含的其他事项。
以上是对“内部报告应该怎么写”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企业开展内部,如若对该项工作不够了解,便可对文中引见的内部报告包含内容作详细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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