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条入账”是指企业使用非正规发票(如收据、白条等)作为成本费用凭证进行税前扣除的行为。在我国税收法律框架下,这种行为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或虚列成本,进而引发补税、罚款甚至刑事责任的风险。以下是相关风险及证据链补充的关键要点:
一、税务风险分析
法律定性风险
偷税认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3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记账凭证或虚列支出,导致少缴税款的行为构成偷税,需补缴税款、滞纳金,并处0.5-5倍罚款。
虚开发票风险:若白条涉及虚构交易,可能触犯《刑法》第205条“虚开发票罪”。
具体风险场景
成本费用扣除无效:白条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要求的合规凭证(如发票、财政票据等),税务机关可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进项转出:若白条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可能被要求转出并补税。
关联交易稽查:大额白条交易易引发税务机关对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关注。
稽查重点对象
频繁使用白条且金额较大;
白条内容与企业经营无关(如个人消费);
无实际交易支持或交易真实性存疑。
二、证据链补充要点
若企业因特殊原因(如小额零星支出、对方为个人等)确实无法取得发票,需通过以下方式完善证据链,降低风险:
合规性前提
仅适用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小额零星经营业务”(个人交易单次500元以下)。
其他情况必须取得发票或代开发票。
补充证据材料
交易真实性证明:合同/协议、付款凭证(银行流水、第三方支付记录)、物流单据、验收记录等。
对方身份信息: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仅供财务做账使用”)、联系方式。
内部审批流程:费用报销单、审批人签字、支出事由说明(如会议纪要、采购清单)。
替代性凭证:对方出具的收据需载明收款人、金额、用途、日期,并加盖手印或签字。
辅助证据:如微信/邮件沟通记录、现场照片、第三方平台交易记录等。
特殊情形处理
对方无法开票:督促对方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如劳务费、租赁费等)。
现金交易:需提供现金支付证明(如签收单)及资金流向说明。
三、风险防控建议
事前规范
制定财务制度,明确禁止不合规白条入账;
加强员工培训,要求业务端主动索取发票。
事中审核
财务部门需严格审核凭证,对白条交易重点核查真实性;
大额支出必须取得发票,小额零星交易留存完整证据链。
事后应对
若被稽查,需配合提供补充证据,证明交易真实;
积极沟通争取“成本费用不予扣除”而非“偷税”定性。
四、参考法规
《税收征管法》第63条(偷税认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2018年第28号公告)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9条(进项税转出)
总结:白条入账的核心风险在于交易真实性难以证明。企业应优先取得合规发票,确需使用白条的,需构建完整的证据链,并严格控制金额和频率,避免被认定为恶意偷税。如涉及大额或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税务律师或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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