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户十分相似,都是非法人企业但是可以开分店也就是分支机构,那么台州个人独资企业如何设立分支机构呢?接下来台州泓灼会计小编做了相关整理,一起来看下吧。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台州个人独资企业如何设立分支机构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需要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具体填写要求详见申请书注释;全市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按照承诺制办理的,一并提交承诺书。
2、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文件
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3、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
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委派信息的可不提交此文件。
4、身份证件
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委派信息的可不提交此文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批准文件(许可证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7、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书
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该事项的还需提交《北京市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出资人(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及《北京市市场主体告知承诺制登记——提交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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